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陕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建发〔2020〕1127号
作者:     时间:2020-12-03     浏览量:4291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进一步加快和推动绿色建筑健康可持续发展,决定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现将《陕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