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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 陕建质发〔2018〕128号
作者:     时间:2018-11-09     浏览量:4039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把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情况,纳入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在评优评先时给予政策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

《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请登陆陕西建设网下载。

附件:1.《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

2.《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   (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1.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

建质﹝2018﹞9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有关要求,制定简洁明了、要求明确的实施细则。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要以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为切入点,开展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评优评先等政策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情况的督查。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