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撑新时代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适应工程建设“走出去”和国际化需要,现将《国际化工程建设规范标准体系表》(以下简称《体系表》,见附件)予以公布。
《体系表》由工程建设规范、术语标准、方法类和引领性标准项目构成。工程建设规范部分为全文强制的国家工程建设规范项目;有关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规范,可在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基础上补充、细化、提高。术语标准部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有关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可在推荐性国家标准基础上补充、完善。方法类和引领性标准部分为自愿采用的团体标准项目。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推荐性内容,可转化为团体标准,或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将现行国家标准转为行业标准;今后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性行业标准可适时转化。
《体系表》中工程建设规范和术语标准部分的项目相对固定,内容可适时提高完善;方法类和引领性标准部分的项目,可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动态调整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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