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省委关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省住建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全省规划行业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价值取向、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要求,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在规划编制和审批、规划许可和依法监督等方面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贯穿到规划编制全过程,加强同生态红线、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在规划审批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篇章编制要求。对秦岭区域的规划,要严格按照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内容,明确项目准入要求,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做好城乡规划的审批备案工作,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的编制,到2020年,完成全省所有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秦岭地区的城乡规划要把秦岭保护内容作为重要章节,做好审查审批工作,严格履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备案;要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凡无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项目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加强规划许可监督管理。同时要深入推行“阳光规划”,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规划的透明度。
摘自《陕西建设网》 (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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