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一、上报对象
1.年报和季报
在陕西省境内工商注册,持有住建部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企业。
2.月报
在陕西省境内工商注册,持有建设部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证书》的企业和在我厅“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入陕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的外省入陕勘察设计企业。
二、上报方式
1.年报:以纸介质和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填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中“建勘设1表”至“建勘设5表”。纸介质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电子数据通过“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上报。
2.季报:填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中“建勘设6表”。以电子数据方式通过“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上报。
3.月报:陕西省境内工商注册的勘察设计企业以电子数据方式通过“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上报。
外省入陕勘察设计企业以电子数据方式通过“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入陕信息登记系统”上报。
三、上报时间
年报:2016年3月10日前;
季报:2016年每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
月报:2016年每月后10个工作日内。
四、电子数据上报途径
我省勘察设计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入陕西建设网(网址:http://www.shaanxijs.gov.cn)-“网上办事”栏目,登录“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点击“上报年度统计报表”、“上报季度统计报表”和“上报月报统计报表”,网上完成数据申报。
外省入陕勘察设计企业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入陕西建设网(网址:http://www.shaanxijs.gov.cn)-“网上办事”栏目,登录“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入陕信息登记系统”,点击“上报月报统计报表”,网上完成数据申报。
五、注意事项
1.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辖区内勘察设计单位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工作,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上报时间要求报送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
2.各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按照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内容及要求上报统计报表。重视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并对本单位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对未报、迟报、虚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信息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我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资质动态考核内容。
4.使用“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和上报过程所遇问题,请及时与陕西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
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
地址:西安市西七路291号综合楼3楼。
联系人:赵丽 联系电话:029-87399795
陕西省建设信息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物资路22号。
联系人:于莹莹 许宁
联系电话:83498888转8187/8188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