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建质函〔2015〕28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5〕31号)文件精神,我厅将开展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请按照《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宣传与推荐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个勘察设计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不超过2人。
申报人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请推荐单位将申报人材料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我厅标准定额处。
联 系 人:彭尚达
联系电话:029-87294026
地 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大楼九层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