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为帮助会员单位相关人员全面系统的学习、理解新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版)的主要内容、修(制)订背景、理由和依据,并深刻掌握整合修订版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技术要点、强制性规定与要求,协会决定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培训中心联合举办“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疑难问题应用解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我国重大火灾事故的成因、整治难点及对策;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整合修订的背景、基本思路;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修订中的争议条款及解决;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修订调整及新增的主要内容;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主要技术内容解析: ——厂房和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厂房和仓库的防火间距,厂房和仓库的防爆,厂房和仓库的安全疏散)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一般规定与防火间距要求 ——民用建筑(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和层数,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和避难) ——建筑构造(防火墙,建筑构件和管道井,屋顶、闷层和建筑缝隙,楼梯间和楼梯等,防火门和卷帘,天桥、栈桥和管沟,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 ——消防车道、场地和救援设施(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消防电梯,直升机停机坪) ——消防设施的设置(一般规定,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和排烟设施)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一般规定,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 ——防烟和排烟系统设计(一般规定,自然排烟,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电气(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木结构建筑 ——城市交通隧道(一般规定,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通风和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电及其他) ——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 ——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 ——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7、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版)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措施》之间应用及相衔接及贯彻要求与消防监督管理措施; 8、建筑防火设计常见疑难热点问题的解决与审查要点。
二、参加人员:
各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单位有关技术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建议各市住建局主管领导并组织相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领导和相关人员、施工、监理、咨询和房地产开发等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
本次培训学习机会难得,请各相关单位务必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三、培训方式
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届时将由规范编制组专家授课;
学习记入继续教育选修课20学时。
四、时间和地点
2014年10月26日—10月28日 (26日报到,27日、28日全天上课),地点:西安市,具体地点随后通知;
五、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 莉 梁泽华 18600571669
报名电话:029-87273595 传真:029-87383895
六、培训费用及注意事项
培训费80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各单位报名回执时,请务必标注是否需要统一安排住宿,以便会务组统一安排。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疑难问题应用解析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参 加 人员 名 单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部 门 |
电话(手机)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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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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