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市政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2014年度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任职资格及学历要求: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
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工程师的,须任工程师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并免除外语考试要求: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
(2)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3)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2、外语能力要求:申报人员均须取得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外语考试: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长期”为连续工作20年);
(3)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
(4)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5)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的;获得博士学位的;
(6)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外文专著、译著的;
(7)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3、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人员须提供5个模块的考试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1)年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计算机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3)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
(4)全省山区县和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者。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2、《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20份,A3纸打印。
3、主管部门出具评审推荐函,同时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版(Excel格式)。
4、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示证明、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
5、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主要反映本人近5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和科研成果。
6、学历证(在提供最高学历的同时还需提供专业院校第一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外语合格证(或外语免试申请表,见附件4)、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或计算机免试审批表,见附件5)、聘书及各类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论文、著作。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8、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2014年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申报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分别装订,材料袋封面粘贴《工程系列报送材料目录》(附件1)。
三、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各地和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把推荐关,认真核实被推荐人员的有关材料,对其专业技术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把确有真才实学,在工程建设第一线有突出业绩的人员推荐上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各地和有关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所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未向群众公示的申报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3、申报材料必须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中一次性上报,个人报送材料概不受理。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逾期不予保管。
4、各种评审表格须用蓝黑钢笔、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填写,要字迹端正清楚,内容真实,推荐单位须对内容认真核实,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5、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需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具体答辩办法按照《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则(试行)》陕人发[2008]209号文件执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报送材料时间:2014年9月22日——9月26日
报送材料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8号新城国际B座902室
报送材料联系电话:18991999974 (029)87294457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