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第八条第3款“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勘察10年以上,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视同本专业的规定,应企业需求,并请示部有关部门,经与北京建筑大学和吉林大学商定,我协会决定与校企合作开展培养勘察设计企业技术岗位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勘察技术与工程、岩土测试检测、岩土监测、室内试验、水文地质、环境工程、给排水、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暖通)、自动控制、电气、城市规划(总图)。
二、培训对象
本进修班培训对象应具有所学专业的相近专业学历,同时应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规定的非注册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勘察实践8年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培训目标
通过进修,使学员分别掌握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勘察技术与工程、岩土测试检测、岩土监测、室内试验、水文地质、环境工程、给排水、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暖通)、自动控制、电气、城市规划(总图)等专业基本知识、原理和方法,从而提高从事相关工程勘察、设计等工作的能力。
四、学制、授课及结业条件
(一)学制:一年;
(二)授课方式:函授与面授相结合;
(三)结业条件: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北京建筑大学或吉林大学结业证书。
五、相关费用
培训费7800元/人(含书本费、学费、场地费、文具费、证书费等)。报名以实际汇款为准,并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协会会务组。住宿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第三期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1月15日
2、参加学员建立学籍档案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近期2寸彩色蓝底照片3张(照片后署名),材料请在2014年1月15日前快递至我协会会务组。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8号长银大厦5C08室。邮编:100039,收件人:庞国庆。
七、联系方式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培训中心会务组 负责人:庞国庆
电 话:010-58895533 传 真: 010-58895500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培训中心 联系人:庞国庆张茹文
电 话:010-88023342
手 机:13910119919(庞)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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