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全国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大型工程建设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节能减排,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同时使节能减排成为建筑业发展新的增长点。2013年1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两部委出台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以及2013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都明确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性及目标。建筑节能既是我国节能政策的强制性要求,也是我国建设领域技术发展的良好机遇。
按照国务院《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人才培训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我国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方面的工作,并具备专门的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和专业的建筑节能管理人员,满足工程建设相关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需求,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师岗位能力考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学员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师”岗位能力证书,本证书可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相关事项请见附件。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一、培训内容
(一)“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政策解析及技术应用
1、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与税收优惠政策;
2、建筑节能环保产业国家奖励资金扶持范围、标准执行和监督管理;
3、被动式建筑节能技术
4、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施工技术要点及施工质量验收要点;
6、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及其实用节能技术;
7、各类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及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8、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要点及质量控制;
(二)绿色建筑
1、详细讲解《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技术细则;
2、“绿色建筑认证标识”申报策略及成功申报案例解析;
3、绿色建筑咨询设计理念与引用标准;
4、中国绿色建筑市场需求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
5、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
(三)既有建筑节能管理
1、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方案选择和实施效果评估;
2、工程建设企业节能技术管理;
3、公共建筑节能检测依据与节能检测标准;
4、公共机构电、气、煤、油、市政热力等能源消费计量和部分设施节能改造方案的制定;
5、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6、采暖供热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的使用技能;
(四)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可再生能源应用
1、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申报和案例分析;
2、中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墙体节能的发展;
3、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4、节能评估报告如何对可研报告进行研判暨难易程度与价格;
5、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制度要求、节能效果评价指标;
6、节能评估报告编写、范本及最新案例解析;
二、培训对象
各地建设主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墙改办、施工图审查单位、建筑科研、咨询、勘察、质监、规划等单位;节能办、新能源应用开发与外墙保温材料生产厂家及暖通科研、设计单位、节能服务机构、第三方节能检测机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三、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为企业培养专业型建筑节能管理人才。“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师”是指在建筑项目的拟建、在建和已建等环节对建筑规划、方案设计、节能标准执行、绿色材料选用、工艺技术、设备管理、施工过程、检验检测、技术改造等领域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达到节约能源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岗位的从业员。
四、培训师资与培训方式
1、拟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清华大学、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权威专家及领导现场授课。
2、培训将采用集中授课、政策法规解析、典型案例分析、现场答疑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组织实施
指导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主办单位:全国城建培训中心
六、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学员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师”岗位能力证书,本证书可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七、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13年11月27日-12月1日
地点:西安市(具体事宜,报到前一周另行通知)
培训费用:49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培训联系、报名方式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伟 梁秀丽13366471822
电 话:010-51945052
传 真:010-68844416
监督电话:010-88083923
2、请将填好的报名表传真或邮件至会议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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