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文件登载 协会工作 协会通知 行业资讯 评比工作 技术培训 分支机构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登载 > 正文
协会工作 更多..
· 我协会茹广生书记参加2025...
· 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设计一体化...
· 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党支部书记...
· 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召开第五届...
· 我协会张文亮理事长出席西北综...
协会通知 更多..
· 关于2025年开展勘察设计企...
· 关于召开2025年工程勘察设...
· 关于召开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第...
· 关于陕西省“好房子”方案竞赛...
· 关于第二届(2024年度)陕...
行业资讯 更多..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总院...
· 喜报!有色西勘院岩土工程数字...
· 打造新质生产力丨机勘院:让黄...
·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
·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
评比工作 更多..
· 2023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行...
· 中设协字〔2023〕147号...
· 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支持陕西省...
· 关于2023年陕西省工程勘察...
· 2023-10号文 关于公布...
培训中心 更多..
· 公益课“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图...
· 西安防震减灾暨建筑减隔震技术...
· 关于召开 2018 年建筑设...
· 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顺利召开《...
· 关于举办最新国标《钢结构设计...
分支机构 更多..
· 2025年1-2月(总第32...
· 2024年11-12月(总第...
文件登载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的通知

有关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落实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57号)工作要求,现就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通知如下:

一、为保障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平稳,省厅已将原有企业资质有效期已延续至2025年6月30日,证书从业范围为我省境内的房屋市政工程改建、扩建、新建项目,待重新核定完成后,按照住建部资质跨省备案及资质从业范围规定执行。

二、外省企业在我省备案的,应在所在省份完成证书重新核定,即日起,我厅受理外省机构入陕业务,受理地址:便民服务大厅(西一路街道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4楼)。备案程序和所需资料按照《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陕备案程序规定》(陕建发〔2024〕97号)执行。

三、从即日起,我厅受理重新核定申请,受理地址:便民服务大厅(西一路街道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4楼),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检测机构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和资质证书格式的通知》(建办质〔2024〕23号)格式要求,提交加盖机构公章纸质申请表(并提供光盘或者其他信息载体)及单位社保缴纳清单,具体资料清单及填写要求见附件。资料审核合格后将通知申报机构进行专家现场评审。待信息系统完善后,企业可进行线上申报,相关情况另行通知。

四、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相关质量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我厅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及填写要求.doc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