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24〕108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务)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相关单位及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帮助我省民营建筑业企业增强发展信心,助力全省经济整体好转,研究制定了《支持建筑业企业强信心稳增长促转型十条措施》,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支持建筑业企业强信心稳增长促转型十条措施》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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