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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转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全国保障性住房设计专项奖评选”的通知》的通知(陕勘设协 发〔2012〕15 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全国保障性住房优秀设计专项奖评选”的通知》(中设协字[2012]3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组织参加“全国保障性住房设计专项奖评选”的申报工作,并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12年7月30日以前将申报材料(展板除外)报送协会秘书处。协会组织审查后,择优推荐上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被推荐的项目的申报材料(含展板)省协会统一寄送。
    附件: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全国保障性住房优秀设计专项奖评选”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12] 38号

 
关于开展“全国保障性住房优秀设计
专项奖评选”的通知
 
各地方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直属分会及工作委员会:
    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科学发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为提高保障性住房的设计质量和水平,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全国保障性住房优秀设计专项奖评选”工作。请各地方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为廉价租赁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建筑面积90㎡以内)、供应对象,以低于市场水平的价格,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规定对象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
    (二)申报的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设计审批手续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强制性标准及规范。
    (三)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在建和竣工项目。
    三、评选标准和评选原则
    (一)评选标准
    1、全国保障性住房设计专项奖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2、获奖项目应具有同期保障性住房工程设计示范作用。一等奖项目在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方面在全国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在技术创新方面有突出成就;二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在全国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三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居全国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二)评选原则
    1、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实事求是,技术先进,符合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同时符合保障性住房标准;
    2、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应遵循均衡布局、公交支撑、配套完善、环境宜居的原则。规划用地应选择在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方便就业、方便生活、环境宜居的区域;
    3、保障性住房项目应贯彻节地原则,宜以高层住宅为主,成组团围合,商业和住宅宜分离,住宅主要朝向宜采用南北向。容积率宜为3.5—4.0,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绿地率不宜小于30%;
    4、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和规模应和居住人口相对应,并应结合项目周边区域的设施统一规划。
    5、保障性住房土建设计和内外装修设计以及部品设计应一体化进行;
    6、保障性住房套型设计应标准化、模数化、精细化,套型设计应能够适应不同的家庭构成和老年化社会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建筑面积60 ㎡以内宜占80%。
    7、保障性住房住宅层高宜在2.8m;
    8、保障性住房宜优先采用取得行政许可并推广使用的轻质、高强、节能、环保的建材。通过标准化、部品化达到工业化生产的目的,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外维护结构宜采用保温装饰一体化部品,内隔墙宜采用轻质组装隔墙,增加户内使用面积,满足空间灵活可变的要求;
    9、保障性住房装修应遵循简洁明快、经济实用、安全耐久原则,应尽量减少湿作业,多采用工业化部品,推行工业化集成装修。整体达到基本装修标准。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全国保障性住房优秀设计专项奖由勘察设计单位自愿申报,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全国保障性住房优秀设计专项奖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和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申明(详见附件二);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择优推荐,对申报项目需出具公函,按照推荐填写项目次序,注明申报奖项等级,统一报(寄)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提交建设项目立项及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3、提交通过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已竣工完成的项目也可提供竣工验收证明)。
    4、图纸要求:
    图片(效果图或实物照片)材料均应有较好的清晰度,以便于输出利用及网上浏览,其分辨率应不小于300dpi。图片为JPG格式。
    填色图:总平面图、主要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填色图总数一般不超过20张。平、立、剖面图要注明两道尺寸。(总尺寸和轴线尺寸;总高和层高)。图面线条、尺寸标注及文字说明等应有适宜的线宽和字体高度,应保证在打印成A3尺寸的情况下足够清晰。图纸数量以能完整反映项目内容为准,不接受施工图及施工图复印件。
    5、展板要求:
    不多于两块0号竖向展板,按照图板和光盘的要求整理齐全(详见附件三)。
    装订要求:
    申报表和附件A4图幅软皮装订两份;
    图纸和照片A3图幅软皮装订两份;
    JPG格式电子文件一份(含申报表、图纸、图片要与纸介质文件内容相一致),以光盘形式提交。申报资料一律不退回。
    五、其它
    (一)全国保障性住房优秀设计奖评选工作不收取申报费用。
    (二)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申报材料由接受材料单位保留半年,申报单位可以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于2012年8月30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截止,材料报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表格可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www.chinaeda.org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分会    侯志红    石茜  
    电话:010-8802345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神庙1号(核二院科技楼)210房间
    邮编:  1000840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三:图板和光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