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售他人具有独创性的汇编(bian)作品,是否构成侵权?,原告,贩卖,原告
将公开资料汇编(bian)整理成手册转而贩卖或赠与他人,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近期,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le)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法官(guan)经审理以为,两本手册都经过具有独创性的挑(tiao)选和编(bian)排进行了(le)处理,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汇编(bian)作品。原告经过网(wang)络直播间贩卖财(cai)会类课程(cheng),并在售后赠与被诉侵权手册,陵犯了(le)原告的著作权,应承担停止陵犯、赔偿损失等(deng)民事义务。
原告系一家研发、提供会计培训课程(cheng)的教诲类科技公司,该公司参(can)照公开的会计原则等(deng)材料,根(gen)据财(cai)会工作履历,对材料内容进行挑(tiao)选和编(bian)排,并增加实务图例予以说明,自行编(bian)写印刷了(le)《会计做(zuo)账速查手册》《会计报税速查手册》,并对外贩卖。
原告密现原告在某平台开设直播间,贩卖管理、会计等(deng)课程(cheng),对于采办课程(cheng)的就赠与上述两本手册,遂诉至法院,主意原告侵犯其著作权,并要求(qiu)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对此,原告辩称(cheng),两本手册均属于课程(cheng)赠品,并未单独贩卖,且原告的两本手册是有公开的资料合成所得,不(bu)具有独创性,不(bu)属于作品,因此以为原告也并非著作权人。
松江法院审理后以为,原告采用(yong)笔墨、图片、图表相结合的表达体式格局,从实务的角度出发将会计做(zuo)账和报税的基础知识、实务操作流(liu)程(cheng)和操作方法进行了(le)经心的挑(tiao)选和编(bian)排。两本手册每节使(shi)用(yong)要点式罗列及笔墨、图片、图表相结合的体式格局讲讲授明,逻辑严密、条理清晰(xi),实操性强。